<柳先生>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安置补偿>

来电人反映:其是前巷拆迁户,因分给其的门面房和当初签的合同不一致,所以就没收房,有找过相关单位,但一个多月过去了,还是没有相应的解决方案,要求相关单位能尽快解决,以减少其的经济损失。联系电话:13857062817
柳先生,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信访事项,2017年6月18日经云和县前巷区块安置房分配协调小组集体研究,提出店面房安置方案,您户因不同意该安置方案,并提出了新的调整意见,调整安置方案必须经协调小组研究决定,目前尚未如今会议,我们将尽早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尽快召集会议研究决定。如对上述答复有疑意,请联系云和县解放街前巷区块拆迁改造安置分配工作协调小组。联系电话:5136202.
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