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石棉县建设局官僚主义

请认真回答群众的提问:
1.石棉县滨江酒店业主在石棉县滨江新天地买了几个车位?分别是什么时候买的!
2.小区业主对自己购买的车位拥有自主权,意思是只要是自己买的车位就可以随意改变用途吗?用于商业经营也可以吗?
请明确回答!
【2017-01-25 11:02:30】 石棉住建局: “滨滨”:
您好,您在北纬网题为“投诉石棉县建设局官僚主义”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石棉县滨江酒店业主在石棉县滨江新天地买了几个车位?分别是什么时候买的”的回复
根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原始登记凭证可按照下列范围查询:(一)房屋权利人或者其委托人可以查询与该房屋权利有关的原始登记凭证;(二)房屋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可以查询与该房屋有关的原始登记凭证;(三)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可以查询与调查、处理的案件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四)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可以查询与公证事项、仲裁事项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五)仲裁事项、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可以查询与仲裁事项、诉讼案件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所以,我局不能向您提供他人的房产信息。
二、关于“小区业主对自己购买的车位拥有自主权,意思是只要是自己买的车位就可以随意改变用途吗?用于商业经营也可以吗?”的回复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购买的车位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业主没有改变停车位用于停放汽车这一使用用途,我局无权干涉业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