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蕉南街道办事处回答万达居民罢免郭雪芳的条件及流程
您好!您的诉求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居民委员会选举的有关规定,本社区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居民联名提议,可以提出罢免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的要求,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经核实,如果罢免理由成立,才能启动罢免程序。有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投票,并经投票的选民过半数通过,罢免有效。罢免表决结果报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部门备案。本回复未尽事宜,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蕉城区蕉南街道办事处于 2016-8-30 10:3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