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迁回老家

毕业后工作转为公司的集体户口,现在想把户口迁回老家& #40;不辞职& #41;,需要怎么办理手续?迁回去以后以后还能再迁到公司的集体户口里面吗?
潘先生: 你好! 你于2017年8月28日通过网上投诉向我局反映的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一、主要诉求: 反映毕业后工作转为公司的集体户口,现在想把户口迁回老家,不辞职,需要怎么办理手续?迁回去以后以后还能再迁到公司的集体户口里面吗?二、答复意见: 民警已与你进行沟通,根据《浙江省常住人口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条:公民离开户口登记的常住地到另一个常住地实际长期居住的,应当由迁移人或者户主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移登记。你想不辞职户口迁回老家,应该不符合户口迁移规定。具体可咨询当地派出所有相关户口迁移政策。迁回老家后,如果又想迁回集体户口。需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符合嘉兴市才引进落户政策的人员,可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和紧缺急需人才的引进,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可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所需料:(一)人社部门出具的《调动(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1份;(二)迁移人员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三)同意落户集体户证明,原件1份。经办人:沈剑虹 联系电话:83673605
南湖区公安分局 2017/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