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们好!我是宁远县人,2005年入伍,今年准备转业回家。我和我媳妇是2016年5月结的婚。她从2012年在冷水滩教书,2016年9月份把户口牵到学校的。请问领导这种情况符合异地安置吗。我转业回去能安置在冷水滩吗?
尊敬的网:
你好,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一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根据中央、省有关通知要求,当年移交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日期为:每年的4月1日,你的情况是2016年5月结的婚。不符合易地安置政策,不能安排在冷水滩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