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还在保修期内店家却不予修理

吴先生来电反映:他于2015年4月22日在福安市和诚机电经营部(地址是新华南路17号)购买一台上海龙呈牌潜水电泵,用了半个月就坏了到店铺店家给换了一台新的,但不到半个月又坏了,再拿到店铺要求店家给予维修,但店家不同意维修,叫他自己拿其它地方去维修,且维修费用要他自己承担,商品还在保修期内店家却不予免费维修,这样很不合理的,现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协助处理。
接诉求件后,我局指派城南工商所对诉求情况进行核实调查。经查实,消费者吴先生于2015年4月22日在该经营部购买一台400多元的“上海龙呈牌”潜水电泵,该潜水电泵只适用于抽取清水之用,消费者吴先生用于工程排污水使用,并在排污作业中人为使用不当,造成电机烧毁。虽然该电机未超过保修期限,但不属于电机三包范围。福安市和诚机电经营部同意其维修并收取费用,属正常的经营行为,消费者的诉求不合理。城南工商所执法人员于6月17日电话告知消费者,同时要求经营者给予正常维修,合理收费。 (工商局于 2015-6-18 09:3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