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桐城街道塔下旧村改造安置地安置户宅基地上房屋的权属证明问题

福鼎市桐城办事处塔下村旧村改造项目何时开始,哪一个机关单位有权出具针对福鼎市桐城街道塔下旧村改造安置地安置户宅基地的权属证明呢,因为是宅基地,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想咨询下福鼎市桐城街道塔下村委会或者什么机关有权确认该宅基地上房屋的权属人呢,需要哪些材料才能确认其权属呢。
1、关于桐城街道塔下村旧村改造项目的立项、启动等有关事宜,不属于我局职权范畴,建议向桐城街道办事处或塔下村委会咨询。
2、根据《物权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村委会无权确认房屋的权属,只有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才能明确不动产权属。
3、对于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房屋,应当在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前提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携带所需材料至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于 2017-2-6 08:2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