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的鱼被非法捕捞

林先生来电反映,位于浅水湾放生的鱼被陌生人非法捕捞,拨打110反映,工作人员没有立即出警,烦请相关部门介入核实。
林先生:您好!2017年6月22**向12345平台反映,位于浅水湾放生的鱼被陌生人非法捕捞,拨打110反映,工作人员没有立即出警,烦请相关部门介入核实。经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我局执法大队2017年6月22日,根据福安市海上水产养殖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城管委、湾坞镇、公安边防、海事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到福安市湾坞镇盐田港海域开展占用海军锚地养殖物整治清理工作。由于这次执法行动的任务重、难度大,我局执法大队包括综合股等所有科室全员出动,未留值班人员,所以未接到相关的举报或部门转报电话。我局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今后如有类似执法行动将尽量安排留守值班人员。感谢您对海洋与渔业工作关心与支持!附件:《福安市开展盐田港海军锚地养殖物整治工作方案》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7月4日(海洋与渔业局于 2017-7-5 11:25回复)
附件:11-25-34-2017.6.19福安市开展盐田港海军锚地工作方案.doc林先生:您好!您的来邮已收悉,现给您回复如下:2017年6月22日9时18分,福安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浅水湾放生的鱼被陌生人非法捕捞。当时指挥中心接线员告知您:网鱼是属于海洋渔业局管辖,你可以拨打12319或拨打12345,如果是毒鱼、炸鱼是由公安机关管辖,但捕鱼、钓鱼和网鱼是属于海洋渔业局管辖。经指挥中心接线员解释后,您表示知道了。由于2017年6月22日9时18分,星期四,是所有单位正常上班的时间,接线员告知您:对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报警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单位进行报警,同时予以必要的解释。依据安政办〔2016〕108号《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安市110社会联动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三条第五款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12319)职责:负责受理群众举报、部门反映及110转达的城市部件和事件问题,及时立案、派遣、监督相关单位进行处置。第三条第十款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处置110转达的涉及海域管理范围内非法采沙,非法养殖、非法捕捞鱼类及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其他警情。闽公综〔2013〕24号《福建省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规范》第十条:遇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受理:(一)案(事)件类:刑事、治安案件,**件等治安事件;(二)灾害事故类:道路交通事故、火灾等治安灾害事故,自然灾害;(三)求助类: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求助事项;(四)投诉类: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遵守执法、服务、管理制度和职业道德等行为的投诉;(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事项。第十二条:对不属于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应告知报警人解决问题的渠道或办法,并视情给予必要的解释。综合以上,您反映的情况应属于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指派的海洋与渔业局管辖,不属于公安业务范围。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福安市公安局2017年7月6日(公安局于 2017-7-6 18:0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