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与街道干部强行征地,征地补偿不落实,不作为

你好!我是龙泉市二村8小组村民卢方亮,在2006年本村有两块田地被政府征用,我们家的田也被征用了,虽然我们家不愿意将一直在种蔬菜良田被填埋而失去生活来源,然而胳膊拧不过大腿土地是集体的投票过半我们家不同意也没用,也只能无奈接受。但是田地被征用后得到政府相应的补偿款和留用地下发到村里,在2012年底村里将相应的份额划拨到我们小组也就是二村第8小组,由于<span>我们家没有再征地相关文件上签字</span>我们家与本小组其他集体成员产生分歧,而激化了与本小组其他集体成员的矛盾,在分配征地补偿款和分配留用地上我们家被本小组其他成员排除在分配外,我们家当时在二村第8小组在册成员4人,第8小组其他集体成员却只分给我们一个人的份额,其他集体成员却是只要是在册成员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可以分。为此我们家找村长讨说法,村长让我们自己找小组协商,我们去找了小组长,小组长给了我们一句话,他说这是第8小组集体成员讨论后一致同意的,他改变不了。我当时问了组长为什么我们家4人只分一个人,他说我们家只有我母亲得到8小组集体承认是在册成员,另外的3人不承认。难道现在我们二村第8小组集体成员已经可以凌驾于我们国法律之上了吗?为此在接下来的数年里我们家不断的往返于龙渊街道和村里找村长找书记,找街道主任找街道书记,找相关部门,到哪都是推脱,相互推诿,扯皮,踢皮球。在百般无奈之下,按村委和街道相关领导的建议下,在2014年我们家将二村第8小组告上了法庭,在2015年经法院审理认定了我们家4人都是二村第8小组在册成员,原以为有了法律的认定我们家就可以得到与二村第8小组其他成员一样的待遇了,结果却是差强人意,拿着法院的判决书找小组长拿我们应得的份额时,小组长还是说小组集体成员不同意,他做不组,后来又是无奈的找村委找街道,一直没个说法。在今年2018年1月19号本小组将征地补偿的留用地在龙渊街道会议室在相关街道领导和派出所的相关人员在场的监督下进行分配,我们家还是只能分的一人的份额。当时我问组长我们家在册成员4人为什么只给分一人,组长说你让法院来执行,我按小组集体意见分的。你厉害就叫法院来判。我无奈了,的确这个留用地法院判不了,但是你们分配方案是按在集体在册人员分配的,为什么我们家在册人员4人却只分1人。街道的相关人员装聋做哑当没看见,任由小组长继续分配,我再说什么,他们都不理会,直接被无视了。我去找街道主任,他们只会说你们家的事情我们同情,但是他们也做不了主。我就无奈了地是你们街道带头来征用的,毁我们农民田地的时侯你们怎么就能做主了。埋我们家田的时侯你们就能做主了这是有多无奈,希望相关部门能落实政策,能为民做主。别让我们这些失去田地的农民寒心。希望有能为我们家这种境遇做主的领导看见,帮帮我们吧。找过村委,找过街道找过信访局,信访局直接又下发到龙渊街道,这不是又把球踢回原点了。下面的相关部门我都跑遍了没有一个职能部门真正为民做主的!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回复 2018-01-30 10:40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龙泉市纪委办理。

关键是,楼主家的其他三人为什么小组不同意,总是有原因的吧。有些时候村规民约比法律更加“管用”。


赞成,无缘无故的为什么不这样对小组里面的其他家庭,就单单是楼主家呢,肯定有原因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