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桥镇杜东路173、175号周孟其违章建筑侵占国有土地及我家宅基地一事一、违章建筑周家在未经政府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于2016年9月10日私自将旧房全部拆除重建。二、抢建,偷建周孟其户2016年9月份在收到杜桥行政执法中队责令其停止施工并下发《责任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后,还凭借当地社会关系,人多势众,无视法规,于2016年10月1日趁国庆长假抢建偷建,强行浇上地梁。三、侵占宅基地周孟其户土地证上长度10.4米,现扩建到11米两间,宽10.02米,现也扩建到11米,导致占到我家宅基地0.95米,长1.4米。有周孟其家、我家土地证上四至为证。周家并占北面国有土地14平方,街面屋出租,其中有我家的1.8平方。(是2016年11月13日打墙)迫切要求,恳求有关政府部门领导大人按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证为准,保持公平、公正,保护我家的合法权益,维护法规、法律尊严。附:周孟其土地证、侵占平面图。
你于2017年1月16日向信访局反映杜桥镇杜东路173号周孟其有违建的信访件已收悉,经我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一、主要诉求要求查处杜桥镇杜东路173号周孟其的违建。二、调查情况经了解,孟其户原址老房屋建于20世纪70年代,2015年杜桥镇人民政府组织有鉴定资质的机构对危旧房进行鉴定,周孟其户被鉴定为“c”级危房,可采取加固措施。但周孟其户于2016年9月份擅自将其房屋自行拆除并挖除其老屋基,在原地块上进行基础施工。反映周孟其户搭建街面屋一事,经我中队调查,该房屋于1992年杜桥镇人民政府拆除杜东路东西两边房屋建好杜东路后,周孟其就将这间平房建起来了,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三、处理依据和答复意见我中队于2016年9月13日责令周孟其户停止施工,并下发《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临城执法停字〔2016-A〕第720号)。至2017年1月11日周孟其户仍处于停工状态。联系人:杜桥中队 联系电话:85664000
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