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新屯南村前头房,违章建筑已写有拆字还未拆除、上报村、镇干部反应总是不告而终!给出一个“可以保留”的理由、如果每个违章建筑都可以有这样一个“可以保留”的理由就可以不拆除、那还写什么拆字还谈什么“无违建乡(镇)街道!违章建筑的主人张某还强行霸占他人土地来种植蔬菜、一到夏天家人在屋里面吃饭、而他却在地里施肥、这叫人怎么能吃的下饭,怎么过日子!这种日子已经过了十几年、却无人来处理!家人的生活没法得到保障、请求领导关心一下此事,为此感谢!
你好,你向绍兴市政务热线反映的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新屯南村前头房张某的违章建筑已写有拆字还未拆除,还强行霸占他人土地来种植蔬菜,要求处理的信访事项,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反映的库房为张云昌的一处辅房,根据《关于深化农村非法“一户多宅”整治和拆后土地综合处置利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区委办〔2017〕40号)文件相关规定,该辅房属暂缓拆除予以保留。至于种植蔬菜的公共用地已经村协调,将进行硬化,以作公共停车用。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区复查办公室设在区信访局内)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上虞区道墟街道办事处 2017/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