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嘉网信息科技公司存在经济诈骗行为,当地相关部门不作为

本人于2017年7月初接到台州市嘉网信息科技公司来电,对方谎称能帮我微信推销我的农产品,在他们的忽悠下签订了推广服务协议,并交了6800元的服务费,事后才发现他们没有帮我推广营销,即使有少量订单是嘉网公司内部人员购买,内部人员刷商品订单但未成交,属于典型的级攻击诈骗行为,以微信推广之名行诈骗之实,类似于本人的受害者已达上百人,每人的受骗金额几千至几万,涉及金额上千万元,受害者人数正在不断上升,社会影响及其恶劣,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类似于此诈骗公司的还有浙江米来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南博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微海汇科技有限公司等,此类公司通常频繁更换办公场地,导致众多受害人投诉无门,多数受害人报警至台州市椒江公安局经侦大队,但台州市椒江公安局经侦大队以嘉网公司搬迁至三门县为由不受理此案,三门县公安局以案件不发生在当地为由不受理此案,当地相关部门互相推诿,导致我们受害人无处投诉,现恳请省领导帮我们老百姓主持正义,维护群众的合法正当权益,追回老百姓的损失,将违法犯罪人员绳之以法。
你(反映人:翁灿明;住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身份证号:不详;联系电话15825794961)于2017年9月22日通过领导信箱向浙江省信访局反映“台州市嘉网信息科技公司和你签订的推广服务协议,事后才发现他们没有帮你推广营销”等相关问题。并于同日转本单位办理。经调查,收到你相关问题后,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游分局协调双方进行调解,但当事人不接受调解。现已终止调解。鉴于双方签订了推广服务协议,你如认为该协议存在欺诈行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如有疑问,请与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游分局联系。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三门县人民政府或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联系人:王昌议 电话:0576-83382101 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7日
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