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问题

市场您好,我是上虞区百官街道联新村村民,耽误您时间,现有家庭住房问题反映,麻烦请看完我的信件内容。一家四口家庭(本人为独女),现有一间三层楼住房(中间),内无卫生间,房子质量差根本无法装修,房间也不够住,从2008年开始向村委提交建房申请书,要求建房,一直被模棱两口的敷衍,视审批书为废纸,至2010年,多次要求,村书记、村长共同写了一份承诺书,内容大致为“至2010年未安排建房,2011年始,如有指标,第一户优先安排”并且盖有村委公章。之后几年,多次去村委提交申请书(中间审批的户数不在数下,没审批给地建房的也不少),而我们至今无果。现据村委消息称,有少有指标下来,我们已经重新提交建房申请书,并且附有2011年建房申请书及承诺书,去村委反映情况多次被嫌弃,没有人接纳,当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请问市长,我们这张承诺书是否有效?指标下来我们是否应该安排在第一户?我们要求村委收回我们的老房子,重新给地基建房,是否合理?
私人建房审批,应由本人向所在村书面提出建房申请,经村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报百官街道城建办、国土所。这里分2种情况:1、占用指标的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安排建房指标,并处理好老房(转让或拆除)。2、原地翻建或扩建的由街道城建办、国土所等联合踏勘,符合条件的办理私人建房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承诺无效。 现联新村耕地指标少,原则上安排无房户、住房困难户优先,根据你家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 2017/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