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宝大厦业主办两证难比登天

尊敬的龙岩市父母官们:
你们很好,漳平天宝大厦的业主们很不好。我们早已上交了各种契税,开了契税发票。可漳平市人民政府部门收了钱不办事。至今已经四年了,我们请求上级有关政府部门可怜可怜我们马上给予办证。没有证户口入不了,没有证高考考不了。至于有关办证的其他问题应该政府部门去解决,不能为难我们业主。
摘要:龙岩新闻台海网(微博)3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泽辉 通讯员 立烽 珠芳 美恋)买了房,住进新家,本是开心事,但是龙岩漳平这110名业主却挺闹心——买房四年了,开发商却迟迟没有办理房产证。无奈之下,业主们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昨日,导报记者获悉,漳平市法院已一审判决了27起这样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开发商应支付每名购房者逾期办证违约金1.2万元至1.9万余元不等。余下的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这事还得从2009年说起,这年5月,林某等110名业主陆续与漳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约定,开发商应于2010年5月20日前交房,并于交房后360日之内办理产权证。同年12月起,业主们陆续入住。
房子是住上了,但是业主们却纳闷房产证为何迟迟没有办下来。业主们多番催促开发商尽快办理房产证,但是音信全无。去年5月,林某等人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立即办理房产证,并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法庭上,开发商辩称,已按合同约定交了房屋钥匙,不存在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房产证没能办理下来并不影响居住,没有造成损失,且不能办理,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因此不应承担违约责任。而在诉讼过程中,开发商陆续给这些业主办理了房产证。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逾期办证是由被告的原因造成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判了开发商不出面解决,政府难道就束手无策吗?烦请政府领导帮忙解决!谢谢!
燊燊:
您好!您反映的“天宝大厦办两证问题”诉求事项收悉。经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漳平市“天宝大厦”项目,房地产座落于漳平市菁城街道万成支路(漳平二院对面),由漳平市天宝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总建筑面积9624.81m2,2010年经审批进行商品房预售,预售许可证号:2010011号,我局根据预售许可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和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
我局至今未收到漳平市天宝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有关材料。根据房屋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待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天宝房地产公司)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合法办理天宝大厦的房屋初始登记后,在此基础上,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各业主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
(漳平市城建局于 2014-8-18 08:4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