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云霄>浙江省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他>

市民来电反映:7月18日开始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上班。但是21日上午,单位突然以反映人不会开车为理由将其辞退。反映人认为,进去的当天就明确告知不会开车,并且前后几天进去的其他人员也都不会开车,为何偏偏只辞退他,怀疑是否存在关系户导致名额被占。现建议开发区工商局在用人方面公平公正公开,事先告知录用标准及条件,请相关部门处理。
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需要,招收3-6个月临聘实习人员。7月10日,该反映人向我局投递简历,7月17日,我局联系该反映人到单位试用。因该次招录不属于长期编外用工,故以试用形式代替面试等程序。7月20日,我局发现该反映人上班时间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内容。7月21日,该反映人又无故迟到。经讨论,我局认为该反映人不适应我局临聘实习人员工作需求,故在不伤害年轻人自尊心的考虑下,委婉地以反映人无驾驶证为由,通知其不用再来上班。我局认为,试用与决定不录用,是用人单位正常决定,不存在反映人反映的情况。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2017/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