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为政府和人民工作,为何待遇如此不公?
1、为何公务员有十三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
2、为何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的可以发奖金,而事业人员没有?
3、为何公务员每月可以发通讯费,而事业人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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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对于“为何公务员有十三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的问题,2006年全国工资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和省的文件(国人部发〔2006〕56号、闽政〔2006〕40号)规定:“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取消现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将一个月基本工资的额度以及地区附加津贴纳入绩效工资”,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不再另行审批。2009年,我省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按省里的统一规定和要求,省直和各设区市先后取消了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我市于2012年取消了这一项目,将其纳入绩效工资总量进行管理。
2、对于“为何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的可以发奖金,而事业人员没有?”的问题,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8〕2号)的精神,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的是否可以发放奖金目前暂无政策规定。
3、对于“为何公务员每月可以发通讯费,而事业单位人员没有?”的问题,公务员通讯费补贴政策由财政部门制定和实施,我局并未参与,建议向财政部门反映。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5-3-17 09:1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