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价审批、高价到卖

袁省长你好 今向你反映绍兴柯桥区安昌镇国土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虚构事实、滥用职权为本镇九墩村:村民(沈卫东)在已拥有宅基地的基础上,非法审批、纵中为它人谋利。严重违返了国家土地法相关规定,造成国有土地资源流失及浪费。损害了老百姓利益、望上级部门监督查实
余先生:你(安昌镇九墩村民,联系电话18258284200)于2017年8月24日反映“绍兴市柯桥区安昌镇国土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虚构事实、滥用职权为本镇九墩村村民(沈卫东)在已拥有宅基地的基础上,非法审批、从中为它(他)人谋利。严重违反了国家土地法相关规定,造成了国有土地资源流失及浪费。损害了老百姓利益、望上级部门监督查实”的信访事项。我局已于2017年8月29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经查,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我局第一时间对安昌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询调查。目前,安昌镇的个人建房是根据柯桥区人民政府《柯桥区农民建房审批及监管实施办法》(绍柯政办发[2015]84号文件要求,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镇(街道)审批、区管转用的原则”来办理个人建房手续,对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个人建房需报区政府办理农转用审批外,其它集体建设用地上的个人建房审批权均下放到各镇(街道),由各镇(街道)负责审批,属地国土所只负责材料的审核,业务指导及上报备案等工作。经进一步证实,该所未曾收到过安昌镇九墩村沈卫东个人建房的申请材料,也未发现该所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虚构事实、滥用职权、非法审批,从中为他人谋利的违法行为。同时,为进一步查清沈卫东的个人房屋情况,我局对沈卫东的现有房屋进行了调查。经查,沈卫东现居住在安昌镇九墩村九墩地段,户籍内在册人口5人,现有房屋2.5间,用地面积94.9平方米,地号358号,土地申报登记为其父沈关夫。现未发现沈卫东户有未批先建的情况发生。综上,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或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分局 2017/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