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未经村民选举就宣布上任

林先生来电反映,他是福安市穆云乡外厝村村民,于9月14日外厝村支部书记林少光召集全乡进行村委会主任选举宣布,他说是穆云乡党委会委托他来宣布由副主任直接接管村主任事宜,村民们都很疑惑为什么是在周末突然来宣布,而且打穆云乡政府电话都无人接听,让他出示委托书都无法拿出。到底是真实的还是存在欺骗,且选举村主任都应该是村民选举出来的,怎么能这样擅自安排呢?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协助处理。
林先生来电反映的问题:一、经乡调查组反复调查核实。外厝村地处海拔700多米高的留洋山区,离乡政府所在地26公里,全村154户,565人。由于原村民主任兰金全于2013年12月6日,因涉嫌贩毒罪,被福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还是羁押在福安市看守所,目前法院还未判决。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成员连续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务的,职务自行终止”。因此,根据规定,外厝村村民委员会已经向福安市民政局申请终止兰金全村民主任职务,民政局已经批复同意。
1、由于没有村民主任,外厝村村民委员会商议,因离2015年换届选举还不到一年时间,为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先由外厝村村民副主任雷坤全代理村民主任职务,因村民林水平不同意,要求重新选举村民主任。
2、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民自治,补选由村民委员主持,因此经村民委员会商议,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依法进行补选。外厝村村民委员会2014年4月11日,通过召集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确定了补选方式为全体村民会议选举,提名了两名候选人分别为林水平(电话:13124487666)和林斌(电话:18350358433),并公布了选民名单,后因为候选人之一林水平提出,说村民代表是假的,不能代表全村,因此提名不行,要求重新提名,并且要求重新选举村民代表,但是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代表提出。”因此,外厝村民委员会根据规定,向其做了解释,但是林水平坚决不同意,坚决要求从选举村民代表开始,重新选举,不然扬言要破坏选举。
3、外厝村村民委员会鉴于这种情况,为了保证外厝村的安定稳定和村民的团结,因此决定,补选暂缓,村委会印章先由支部书记林少光同志代管,村委会工作也有林少光同志先行代理,不存在《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在乡村干部眼中成一纸空文的情况。
4、外厝村村民委员会本届2013年度村财村务都有公开,乡会计代理中心有帐可查,2014年第一季度因村民主任涉嫌贩毒罪,至今未报账。
二、建议1、成立协调小组,对外厝村补选村民主任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村务公开进一步调查核实;
2、严格按照信访路线图做好相关工作;
3、暂由村民副主任主持村民委员会工作,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前止,三、如果不同意以上建议,引导相关人员走法律渠道。
(穆云于 2014-9-17 12:2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