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产前可以休假15天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合同期满后,合同期限是延续到哺乳期的。用人单位是不能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解除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除非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女职工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
哺乳期是多久?
如果在休完产假后没有回去上班,可不可以以合同到期领到失业金呢?
您好,哺乳期是指婴儿满一周岁为止。关于能否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问题,请您致电我局养老和失业保险科详细咨询,联系电话:8321 8275。
2016-12-23 08:3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