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明年上调 九江市三区一局执行二类区域标准


为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进行调整,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按三个区域划分,我市浔阳区、濂溪区、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执行二类区域标准,为15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5.8元/小时。我市柴桑区、修水县、武宁县、瑞昌市、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永修县、德安县、共青城市、庐山市、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执行三类区域标准,为14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4.7元/小时。
据了解,我市现行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定于2015年,九江分别执行二类、三类、四类区域,分别为1430元、1340元和1180元。(宋琦 记者 孔颖)

悲剧的行政区柴桑区
柴桑区和另外的2个区目前来看还是有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