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育有一子,村里说要上环,如自己不去则强行上环,问是否合法
你好:
1.《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技术人员,应当指导公民在了解各种避孕节育知识的前提下,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对于已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指导其选择长效避孕措施。第十八条 有生育能力的夫妻,应当按计划生育要求落实一项有效的节育措施,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2.《福建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工作的通知》规定(摘要),对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应指导其首选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剂,对已决定不再生育子女的夫妻或因身体情况不宜生育的夫妻,可指导其首选输卵(精)管绝育手术。生育后患有计划生育手术禁忌症的;可以根据他们的自身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提供科学、适宜的节育、避孕措施。根据以上规定,你已生育一男,若经检查无患计划生育手术禁忌症,计生工作人员应当指导你落实长效(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剂)避孕措施。 (新罗区卫计局于 2014-7-21 15:2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