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放环

您好,我想咨询下关于莆田市放环的相关规定,据我了解莆田市并非所有地区都强制要求放环,但为何涵江区我所在的地区要求强制上环,工作人员多番进行骚扰,只为一些指标,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有生育能力的夫妻,应当按计划生育要求落实一项有效的节育措施,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其中只是规定落实一项有效的节育措施即可,并没有明确文字规定必须用上环这一方法来节育,为何地方在施行时却采取强制上环政策??难道夫妻自行进行有效节育不可吗??
放环对于女性的伤害极大,其害处是多于好处的,虽然它可有效地进行节育。请不要说适应不适应的问题而已,大部分人放环之后,月经不调,易发妇科疾病,出现出血情况,等到发现不适应,再取出,这不是浪费时间,糟践身体健康吗?而且这是一项侵权的行为,完全无人权可言,国家及省时的规定只是要求有一项有效的节育措施即可,并非要求所有人强制放环。
在长期的计划生育工作中,各级计划生育部门一般指导群众生育一孩后首选上环为节育措施。实践证明,对大多数育妇而言,上环是一种简便、有效的节育措施。如果你不宜上环,请向所在乡镇计生办提供医学证明,适用知情选择,谢谢。 (涵江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于 2014-11-21 09:0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