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依法治社,构成和谐法治的农村!

尊敬的市委办公室:
我经济社进行依法治社,在2009年,经召开经济社社员大会。并得到绝大多数的社员签名确认通过,在2010年可以得到社员分红的社员,在享受分红的同时,还要对经济社的集体土地进行土调承包工作义务。并当时在经济社的宣传栏进行了书面通知公告。当时的工作也得到了镇驻村干部的支持,而现在当时不配合土调个别社员如莫万和等个别社员为了个人私利,不配合当时的土调承包工作。经济社干部也多次对这些说明情况,但是他们不听,就是要做伤害集体的事情。
如莫*和现在占用集体田地建房屋,还有莫*和,莫*坤,莫*红,莫*波等人用车,车了三汽车沙石在2010年一月份对经济社唯一的一条村路进行了阻塞,不让村民在此路通过。并多次来到经济干部家中进行威胁。
为了依法治社,构建法治和诣农村。现我经济社希望可以得到上级有关部门对莫*和,莫*坤,莫*红,莫*波等人行为的处理。给全体社员一个公平正义的 ,同时,我经济社希望明城镇政府支持我们经济社依法治社,构成和谐法治的农村,保障基层干部的人身安全。
此致
敬礼
高明区明城镇步洲经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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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4 23: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