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大家好!我想看到题目大家一定很期待我下面的故事吧!
首先我来介绍一下故事主人公是绍兴市东湖镇松陵村西区356号居民何大海,今年58岁,性格内向,一个人独居。也介绍一下我自己,我是他的外甥女。
现在讲叙述一下事情经过:在2011年5月份绍兴市东湖镇松陵村西村傅来仁家在和356号何大海相邻的围墙上建起了浴室与厨房(围墙是20多年前何大海家所建),这个违章建筑建之前傅来仁未与何大海及他的家属商量,也未经过政府同意(取得合法手续),是傅来仁私自搭起违章建筑,影响了何大海房子的通风与采光。这时旁边的一户人家看不下去了东湖镇城镇监察举报了,城镇执法的人也来了调查,这样何大海的二个姐姐也知道了,她的外甥女在6月1日了打了绍兴市市长热线12345,这个热线同志很认真的听取了我们反映的情况,并说一经查实是违章建筑,一律都得拆除。到6月3日城镇执法的高海国来电联系了何大海的外甥女,并一起去了现场察看,开出了执法处理单(15天内自行拆除),但15天过去了没有变化,这时何大海的外甥女在6月16日又打电话给12345了,在17日高海国队长又来电联系我了,但与上次的处理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他说傅来仁一家是属于村里的住房困难户,三口之家的住房面积只有80平方米,所以暂缓拆除,在电话里我说了你们对住房困难户的违章建筑都是按这样的方法去解决问题的吗?明知违章还还找借口不拆,这时我问他了一句话,我说暂缓拆除总是有时间的,请问是什么时候,请具体说一下执行时间,你看这个高队长怎么说,他竟然说我现在电话进来了……挂了。(有录音)真的想问问这个是我们政府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吗?
又在6月17日的下午松陵村的调解主任王主任来电与我联系说能不能到村委去一趟,为我们与傅来仁家的事调解一下,在村委的邀请下我们于6月24日下午2:30分在松陵村村委主任办公室召开了协调会,对方与村委要求我们能不能不拆,我们说这个是违章建筑,不是说我们说了算的,对我们来讲只要不影响我们的房子,还有提前与我们沟通,我们是不来说的,但对于违章建筑政府规定一律拆除的。对与我们的影响,如果只建一层还影响小点(在6月3日晚上我们去了舅舅家里对方自提要求说拆除上面的,我们说可以考虑),上面的拆除,这时对方未答复,等回家后商量一下。到了这里大家一定会想到事情总算圆满解决了。未了
在7月10日我外公忌日那天我们去舅舅家里,在回家的路上看到旁边358号一家的违章建筑已经来处理过了拆除。旁边的人家对我们说执法人员说傅来仁一家是有手续的,听到这个我们真的傻眼了,一开始说违法的也是执法的人,现在事情只不过过了一个多月就有证了。真的想说政府的办事效力“神速”。气愤之下在7月20日的上午10点多我打电话给高海国队长,我说我们的事情处理的怎么样了,你看他怎么说。
他说:“你们不是在调解吗?”
我说:“这个不是我们调解,是你们调解。”
我又说:“你们7月8日去松陵村执法过了”
他说:“是的,”
我说:“那我们隔壁的违章建筑什么时候处理,”
他说:“你们目前不用处理,我有个电话进来了”
挂了……
你看到了,这难道是一个政府工作人员的处理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方法吗?
拿着我们纳税人的钱,竟然给我们老百姓用这样的回绝方法来处理需要等待他解决的事。
但7月20日更让人气愤的事,一个绍兴市市长热线的接线员0145号的回话,我先叙述了事情的经过,她回复说因考虑到傅来仁为住房困难户还是按高海国回复的方法处理暂缓拆除,也没有说这样的做法是按照什么文件来的,如有文件的也可以给我们晒一晒,还有你这个暂缓具体的规定时间是多少?“暂缓”莫非是给我们老百姓一个安慰吗?还是你们政府特有的忽悠老百姓的说词。我说如果大家住房困难是不是都可以去建违章建筑了,经济困难人是不是都可以去违法、去偷或者做其他更离谱的行为,这个是我们政府处理问题的特别方式吗?看来现在政府支持违章建筑,目前还打算对违章建筑的合法化。大家想建的都来建吧,住房紧张的更加可以合情,合理,合法大建违章建筑了!
请大家看一看真实的故事
要是写错几个字,我还可以帮他檫檫掉;这种昧着良心的处理方式,偶怎么檫啊??????
这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违章建筑每个村都有,都是那些跟村干部有关系的人才可以做,普通老百姓是不行的!
违章建筑基本上有政府人员作靠山,普通人一造就推了
请小兵甲进来看看,还是12345,有用吗?下面不执行,市长没办法,非得把良民逼成习民。
违章建筑年年整治,但每次都雷声大雨点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