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石埠村石埠北环路69——10的住房,我们家是自建房,村里要求我们每户要交7000元的入户费,5月30号之前不交的话就要10000元了。再不交的话就要断水,不给我们供水了,怎么能这样了,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北城街道石埠村位于闽西交易城龙津河畔,全村面积约2.5平方公里,村民有885人。由于石埠村辖区内有龙岩市长途汽车站、有319国道、北二环路等重要公路及赣龙铁路、龙梅铁路、南三龙铁路穿村而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二、收费原因
近年来,大量的外来人口涌进石埠村,向石埠村民买、建房子,目前,外来建房户多达134栋,建筑面积约80000多平方米,外来人口约5500余人。
因外来人口的增多,导致石埠村基础配套设施严重破损,特别是饮用水供水配套严重不足,群众意见极大。为改善生活居住环境,石埠村被迫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改善解决。在道路、水沟设施建设方面,这几年共投入500余万元。在自来水设施扩建改造方面,共投入330余万元打深水井、建水塔,安装近15KM里水管;另每年管理工资、电费、维护费等需50余万元。在路灯安装方面,投资30余万元,每年电费、管理费近8万余元。在监控安装,投入近40余万元资金,每年维护管理电费、工资达5万余。此外,每年专门清理水沟、水圳、垃圾等改善村容村貌环境卫生费用须投入资金50余万元。
鉴于外来流动人口的急剧增加,造成我村在公共设施投入的负担越来越重,且村民的福利也深受影响(每年每个村民可多分红4000余元,现在石埠村分红才1000元左右)。由于石埠村村财有限,无力承担这些费用,因此,石埠村于1980年开始向外地人员到我村买房定居收取定居费,从2008年开始改为收取设施配套费(每套5000元)。2013年5月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规民约规定每户收取基础配套费、管理费7000元。但来缴费的外来自建户不多,石埠村于2017年3月20日又发出通知,要求尚未交清自来水、道路等配套费的外来购、建房户须在2017年5月30日前交清。
下一步,石埠村两委干部将入户,跟外来自建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如果对上诉内容仍有疑意,可通过法律诉讼途径,向新罗区人民法院提出实现权益。(新罗区北城街道办事处于 2017-5-19 13:4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