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50万人以上城市可建副中心或卫星城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省城镇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城镇承载力显著增强,城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但是一些地方在城镇建设中还存在违反城镇总 体规划,盲目建设新区和工业园区,随意调整建设用地性质,侵占绿地、水面和其他公共空间,建设用地粗放浪费等问题。为此,我省已经出台《关于严格执行城镇 总体规划集约节约利用建设用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工业用地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量不超过三成
严格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以及城市蓝线、绿线、紫线、黄线,明确管控范围和分级管理要求,禁止任何形式的破坏性开发建设,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林地、水源保护区等重大生态空间,严守生态红线。  《意见》指出,要合理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坚决制止在规划编制中不切实际、盲目攀比、随意扩大城镇规模的行为。新增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工业用地应控制在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15%~30%以内。
人口20万以下小城不采用组团式布局
《意见》要求,规划人口在50万以上的城市要以功能集聚、组团发展为基本原则,有序推进城市副中心、新区或卫星城建设,吸引产业与人口集聚,疏解城市中 心区压力,形成职住平衡、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城市组团。规划人口在20万以下的小城市和县城,要坚持集中紧凑的布局形态,发挥有限资源的集聚效应,一般 不宜采用组团式、分散式的布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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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跟沙巴克一样占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