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先生>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交通事故>

我父亲在湖织大道与珍贝路交叉口发生了交通事故,由高新区交警队处理,我还没有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交警队就将对方的车、驾驶证归还了。我想咨询这一做法是否符合流程,请相关单位告知。
关于HZDH20171106160118阳光热线办理情况的回复钱先生:您好! 2017年11月6日,你通过政府阳光热线投诉反映“我父亲在湖织大道与珍贝路交叉口发生了交通事故,由高新区交警队处理,我还没有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交警队就将对方的车、驾驶证归还了。我想咨询这一做法是否符合流程,请相关单位告知”的信访事项已经收悉,分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迅速确定曹新忠为包案责任领导、沈斌为责任民警,全力开展核查办理工作。现将核查情况答复如下:接到你的诉求后,民警及时与你联系了解当时的情况,并向你说明了这个交通事故由于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没有第一时间报案,而是将伤者送往了医院之后才报的警,当时事故原始现场已经没有了,所以当时没有扣留车辆。事故发生后你们双方一直没有协商处理好,大队就按照规定在二十个工日之后将证件还给了对方。敬请谅解!吴兴区公安分局2017 年11月6日
吴兴区公安分局 2017/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