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复查适中镇政府
《适中〔信复2014〕48号》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的
申请书
新罗区人民政府:
2010年1月, 由于龙厦铁路建设造成我村大面积塌陷,造成我家成了危房,致我全家有家不能归,当时适中镇政府、新祠村村民委员会与我签订新祠新村建设协议书,适中镇政府指定地块给我建设两套房子,并纳入二期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适中镇政府负责工程的施工及相关费用,可是现在已经过去4年,适中镇政府并未履行义务,至今未安排安置房给我全家,造成我全家还住在危房里,家庭非常的困难,我多次向适中镇政府要求安置,可是适中镇政府置之不理,为了维护合法权益我于2014年7月14日向上级反映,适中镇政府2014年8月20日作出的处理意见,我确定与事实不符,现要求上级重新复查,确实落实龙厦铁路建设塌陷户的安置问题,保障老百姓能安居乐业!
此致
申请人:黄微江
电话15159099649,15080285848,住适中镇新祠村 2014年8月30日
您好!根据《龙岩市便民呼叫中心12345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第三条(十)已进入信访事项“三级终结”的,12345系统不予受理。建议您继续按信访“路线图”诉求,感谢您对“12345”的关注和支持。(新罗区信访局网络信访中心于 2014-9-9 14:5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