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工单:TZDH20170271745,路桥区桐屿街道蓝天水岸2幢顶层2家住户,私自在顶层平顶上违章加建,各占地面积60平方米,砖混结构,现正在建设中,存有违建行为,要求处理。2017年10月12日路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反馈结果:所反映情况与事实情况基本属实。据该户主表示因为房子漏水问题无法解决,才采取在顶层搭建房屋的方法解决漏水问题,执法人员当即告知可以找小区施工单位解决,不管什么原因都不是违章建筑的理由,当场责令违建施工方停止施工并喷拆,执法人员还召集两家业主与开发商一起协商解决,目前2家业主已经答应在2个星期内自行整改恢复原状,我们将加强巡逻,若未自行整改拆除,执法人员将联系街道城建办组织强制拆除。现来电人表示拆除时限已过,但该处违章一直未拆除,要求处理。
你于2017年11月14日向12345电话反映,要求处理桐屿街道蓝天水岸小区2幢顶层2家住户私自在顶层上违章加建,拆除时限已过,但该处违章一直未拆除的问题投诉事项,本单位于2017年11月14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向你反馈如下:我中队接到反馈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反映人所反映情况与事实情况有些出入。该违章户户主已经将违章建筑的门窗及一半墙体拆除,因为房子漏水问题无法解决,待户主与物业、开发商协商,重新做好顶层防水后再拆除剩余的顶棚。日后,我们将加强对该小区的监管。经办单位:桐屿中队0576-89203785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11月14日
路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2017/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