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诉求件LY16071800043的回复不满意

对诉求件LY16071800043,新罗区公安局的回复敷衍了事,对该店家(曹溪中路辣妈鱼嘴巴)扰民的行为不作为!望你们及时处理该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店家进行处罚!
匿名网友,你好,
你的来邮已悉知,现回复如下:
接到该诉求件后,社区民警再次走访该店,民警通过村部与饭店协商目前达不到消除噪音的影响,建议对该饭店进行噪音检测,如达到扰民标准,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进行处理。在此,感谢你的来帖反映,希望你能理解并继续支持我区公安工作。(新罗公安分局于 2016-8-29 10:1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