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第二个小孩在祁阳县中医院于2014年8月28日出生,当时医院说我们没有二胎的准生证,不给我们办理小孩子的出生证明。现在小孩快两岁了,还没上户口。 我现在准备回去办理出生证明,中医院会允许办理吗? 我查阅了相关法律知识,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按照法律要求,祁阳县中医院必须出具我小孩的出生证明。出生证明与准生证明不能挂钩。 请问我小孩的情况,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和材料后,祁阳中医院才会办理?
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办已获悉,相关信息我们已转交相关部门。待调查处理后,相关单位会作出详细回复。感谢您的监督!
祁阳阳县网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