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滨海区出台《关于鼓励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快来看看!


导语
滨海区制定出台的《关于鼓励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对科学技术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联盟奖励补助政策做出了具体规定。
科学技术奖奖励:当年获科学技术奖国家级、省一等奖、省二等奖、省三等奖,再奖励200万元、50万元、10万元、5万元,市级奖按照市奖励资金给予等额奖励。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鼓励区内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当年新认定的,一次性奖励法人代表20万元。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依法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新落户滨海区的,在享受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每家再奖励40万元。引荐1家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奖励引荐人10万元,落户后3年内纳入本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且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的,再奖40万元。
产学研合作补助:鼓励企业与科研单位合作,当年签订合作协议、取得阶段性成果的,一次性补助3万元。
技术创新联盟补助:对当年度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区内理事长单位和秘书长单位,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5万元。
来源: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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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xxgk.wfbinhai.gov.cn/xxgknr.php?id=453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