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公司是一劳务派遣公司。依据财税[2003]16号的规定,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等,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实行差额征收营业税。
问:我应如何网上申报税?
一、是否在当月纳税申报表中“允许扣除金额”项直接填写应扣除的工资和社保数,差额交营业税?
二、还是需要先办税务审批手续?如果是的话,要什么流程?
尊敬的纳税人:
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可依法以差额缴纳营业税。该业务属于营业税差额纳税管理业务,只需在当月纳税申报表中“允许扣除金额”栏,直接填写可扣除的工资和社保金额,以差额列入“计税金额”栏进行营业税的纳税申报,不需要事先进行税务行政审批或备案,税收管理员会根据日后管理的需要,具体跟进您单位劳务派遣性质和差额纳税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地税工作的支持!
2011-11-10 11:3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