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林地申请书

果林地申请书
尊敬的龙华区人民政府:
你好!在海口观澜湖新城区尚待开发的土地范围内,在正在开发的狂野水世界接壤的东北边,羊山大道月茗莊斜对面内进100米,有我们龙桥镇永东村民委员会儒陈村民小组村民的79.119亩土地。2008年1月3日量地时,龙桥镇政府的工作队丈量总亩数后就接着丈量个人的果园地。因临近傍晚,丈量队收工了,许多农户的个人果林地未得到丈量,遗留至今,其中就包括我的约有七亩果林地在里面,其四至是东至儒陈村民冯桂芳地和笔点村民插花地;西至本人、陈所玉祖宗地(祖置地);南至儒陈村民陈明新地;北至儒陈村民陈立汉地。这块土地是我和我父母两代人开垦、种植、管理和采收至今的果林地,父母老了,五年前就交由我管理。听闻近期政府即将征用,现在特向龙华区人民政府申请确认该块土地的使用权归本人享有,请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陈所春
二0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尊敬的网民: 你好,3月1日接到你反映的“果林地申请书”问题,经我区龙桥镇组织人员调查了解,现将答复如下:一、陈某春反映的地块位于观澜湖景观控制带范围内,永东村委会的儒陈村民小组和笔点村民小组都声称拥有该地块的所有权,属纠纷地块;二、该地块的归属纠纷问题现已由区“791”纠纷调解组介入调查,现处于调查取证阶段,待调查工作结束后方能得出具体结论。三、该地块目前尚处调查阶段取证阶段,故该纠纷地征用资金尚未发放。【龙华区人民政府】 2016-02-27 08: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