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来电反映,他的小车(浙CJ0J38)于5月5日16:29停在海口旅游街规范停车却被贴了罚单,烦请相关部门介入核实。
王先生:
您好!
您反映的“小车无故被贴罚单”的信访件已收悉。福鼎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指令我局交警大队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我局交警大队调查,当天因您的车辆违法停靠在海口旅游街交叉路口,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交叉路口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我队依法开具了违停告知单,没有存在无故贴单的情况。
如有疑问请致电05937911156,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福鼎市公安局
2017年5月16日
(福鼎市公安局于 2017-5-17 09:5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