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二期安置房内光纤到户设施不完善,建设方存在垄断行为,侵犯业主权益

华龙二期安置房交房后,安置户到电信运营商办理宽带入户及固话迁移事宜,被告知无法办理,因开发商在建设安置房时未建设配套的公用电信设施,导致三大电信运营商的光纤无法进入。
经咨询,漳平市城建局回复“华龙二期B区在建设过程中,建设方只是明确当时“拆迁协议”中已对被征迁户的有线电视及电话进行了相关补偿,没有表示同意将配套公用设施建设费交给土地收储中心。目前,漳平华龙二期B区已经建好为回迁户提供广电网络接入端口及有线电视接口的公用配套设施。”
问题一:根据住建部《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 50846 2012)中1.0.4条的强制规定,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既然华龙二期B区未按住宅建筑的强制规定执行,房屋又是如何通过验收的?现在业主需要找哪个部门处理此事?
问题二:城建局的回复中说明建设方已对被征迁户的有线电视及电话进行了相关补偿,为何我们无法办理固话迁移事宜?
问题三:根据住建部《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 50846 2012)中1.0.3条的强制规定,“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的设计,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可以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而漳平华龙二期B区只为回迁户提供广电网络接入端口,不提供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接入平台,是否存在垄断现象?
以上问题请相关部门给予回复处理。
华龙二期业主:
您好!您反映的“华龙二期安置房内光纤到户设施不完善,建设方存在垄断行为,侵犯业主权益”诉求事项收悉。现答复如下:
1. 华龙二期安置房已建设了配套公用电信设施,已有广电网络光纤接入。移动、电信、联通三家运营商的光纤没有进入,是由于三家运营商不意愿接入,因土地收储中心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未约定要求开发公司承建基站。
2. 征迁时的补偿款已落实到征迁户,办理固话接入是电信商的行为,具体你可到电信部门咨询。(漳平市城建局于 2016-11-8 11:0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