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美化崇拜美国宪法的寡头民主,无知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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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易中天非常推崇美国宪法所确立的政治制度,曾多次写文章,发表演讲,向中国老百姓推销美国宪法和美国的政治制度,曾出版著作《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1],介绍美国宪法的产生历史。著名学者刘仰读过该书后[2],指出易中天先生很喜欢美国,至少是很喜欢美国《宪法》。在这种喜欢的心情下,易中天先生感情超过了理智,有些地方显得过了,对某些事情失去了客观的判断。比方说,在本书的《余论:原则与妥协》一节中,作者写到:“我们甚至还可以说,正是一部宪法缔造了一个国家”。刘仰认为这个说法不妥当。所谓国家,包含领土、人民和主权等,一部宪法不可能缔造这些东西的全部。因此,比较恰当的说法是:一部宪法缔造了一个国家的政府。同样在这个章节中,易中天先生还写到,美国《宪法》这个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宪法,“制定出来以后还能维持200多年不变,这真是一个奇迹”。易中天先生所谓“不变”,意思是说没有文字改动。刘仰认为,这个说法也属于激动之余的夸张。美国《宪法》后来有过修正条款,这一点易中天先生是知道的。既然有很多条宪法修正案,说明原宪法还是有缺陷的,也确实是经过了修改的,如何能说200多年“不变”?整体修宪或增加修正条款只是改变宪法的不同形式而已,不应该为了制造一个神话而忽略事实。
易在书中总结说[1](p176),“国家(显然是指这个国家的人)必须服从宪法,而宪法之所以高于国家,则因为它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这就是美国人建国的思路和原则。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和实现《独立宣言》的思想: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一些不可剥夺(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按照易在书中介绍,美国是先制定宪法,然后建立国家的(如刘仰所述,实际指的是建立名义上的中央政府,美国叫联邦政府);美国的国父们制定宪法,严格限制官员权力后,都没有追求权力,而是一哄而散,各奔前程。还特别介绍[1] (p21),华盛顿总统有所为,有所不为,在独立战争胜利后,主动交还兵权给国会;二任总统任期到期后,又拒绝继任总统,成为世上第一个从权力位置上退休的高官,暗示这是美国不是独裁制国家的根源。
易中天先生的思想,在当今中国知识界是很有代表性的,是长期以来西化宣传形成的。本文试图从美国统计数据和宪法等官方文件,分析美国国家政治制度的内在本质。
二、美国制度演变历史:从联盟到联邦制国家
1、美国最初成立联盟,而不是国家
美国本是英国国王和封建领主们建立的13个各自独立的殖民地,然后联合起来建立的国家,易对此作了介绍[1]。美国独立,是在美国本土成长起来的殖民精英们要摆脱英国国王的统治,主导殖民地的统治。最初建立的是邦联式国家,实际是北美13个国家组成的联盟,按照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的话,是没有政府首脑,没有任何权力的空壳。美国独立时,包括黑人奴隶在内,13个邦,总共仅有240万人,由于一直做英国殖民地,受英王限制,基本没有工业,十分弱小。到独立30年后,19世纪初英法两国打仗,还任意没收美国的海上船只,一点也不讲公平正义,让美国佬无可奈何。独立后,英国一直虎视眈眈,试图重新恢复对这些殖民地的统治,曾在1812年攻入美国首都华盛顿,烧毁了美国国会大厦。而美国内部各邦却矛盾重重,甚至打了起来。周围的印第安人也时刻想赶走消灭这些从欧洲来的侵略者,恢复自己的家园,殖民地时期,曾几次消灭了大部分殖民者,最多的一次,90%殖民定居点被印第安人占领[3]。
美国宣布独立,最初大陆会议宣布成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其本身含义就是亚美利加联盟。其中state这个词,从英语词源来看,本是指独立国家的最高政府,后来由于美国的成立,就包括了联邦制国家下面的邦政府了,从来没有中文翻译过来的州的概念。当时宣布独立的美国各邦合作成立的这个组织,如果翻译为亚美利加联盟,比其他翻译更符合实际。因为美国最初没有成立常设的行政机构,只有一个不定期开会的议事机构,参加会议的各邦代表都是外交人员;很多美国精英都认为,本邦有权退出这个联盟。在英语中, nation强调的是某国的居民及其文化或种族背景,应翻译成民族。二战后成立的联合国,本应称作united states,只是这个词已经被美国使用了,只好改用united nation,而中文翻译为联合国,也明显是错误的,联合国不是一个国,而是一个国家间合作的组织。
美国最初成立的这个组织,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一个由多个国家联合组成的联盟。联盟是协调各邦,共同努力,通过武装斗争,推翻英国的统治,实现各自独立建国的大业的。等到8年后,英国承认战败,同意各邦独立以后,就无人理睬这个联盟了。大陆会议以亚美利加联盟名义发行的代表黄金欠条的债券,又是当时可流通的货币,可称作美元,就变成分文不值的废纸了,以至于美国成语中的不值一个大陆币,就是不值分文的意思。后来在英国强大压力下,各邦处境恶化,甚至内部都发生了规模很大的谢司起义,美国的精英们不得不考虑,13个独立建国的国家,如何加强合作,对付英国等欧洲对手,以及对付印第安土著。
2、联邦制国家早已在西方出现
从西方历史来看,在黑暗的中世纪,基督教控制了人们的思想,各国国王需要教皇主持加冕仪式,才能成为正式的国王。当时西方是封建制社会,国家属于封建主私人所有。有很多大小不等的国家,相互征战不休,类似中国的春秋时代。统治面积广大,拥有较多属国的叫帝国,首脑称作皇帝,欧洲历史上的皇帝都是教皇加冕的罗马帝国皇帝,但上任者来自不同国家,如法国的查理曼和拿破仑,德国的哈布斯堡王朝。其次是王国和公国,它们是罗马帝国分裂后中世纪初蛮族建立和形成的大小不等的独立国家,首脑是国王和大公或公爵。在一些多民族交汇的地区和手工业贸易为主的城市,后又出现少量自治邦和共和国。
中世纪欧洲历史上的战争十分残酷,曾经广泛分布在欧洲各地的红发凯尔特人的大多数民族被灭种,只剩少数存活在苏格兰、爱尔兰等欧洲荒凉的边缘地区。在漫长的中世纪战争中,形成了很多同盟,各邦也曾在教皇领导下,相互合作,建立十字军东征,发动对中东阿拉伯国家的宗教战争。与中国春秋时代不同的地方在于,西方是共同信仰基督教而形成的共同体,各国的民族和文化差异很大,互不统属,至今也没有统一。我国春秋时代是同一民族和文化下建立的封建制诸侯国,在中央政府弱小,约束力减弱时,变成相对独立的封建制国家,名义上仍然受周天子管辖。但是,对于美国,虽然在美洲建立的13个邦都是来自英格兰,但仍然是相互独立的,与其来源的盎格鲁萨克斯部落或种族相关。当时的欧洲,包括英国都处于相当原始的状态。
由于欧洲历史上战争的残酷,加上文化融合上进步缓慢,邦国间的合纵连横式的合作和斗争都层出不穷,联邦制国家早就在欧洲出现了。例如,美国的母国英国常被看成是君主立宪制国家,但它的全称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是一个标准的联邦制国家,而且其联邦制度比亚美利加联邦成立早得多。早在中世纪早期,英国不列颠岛上的居民,主要由较早到达,来自中欧的红头发的凯尔特人和来自北欧的金黄头发的盎格鲁--萨克斯人组成,其中凯尔特人被后到的英格兰人赶到了岛的北方苏格兰和西方的威尔士半岛,岛的主体被盎格鲁--萨克森人占据,而原居民则已被消灭殆尽。1707年,苏格兰遭遇罕见异常天气和大饥荒,出于经济原因,加上英格兰出于欧洲争霸的需要,大肆收买苏格兰上层,苏格兰和英格兰两国共同签署通过《联合法案》,改称大不列颠联合王国,存在了800多年的苏格兰王国从此消失,也结束了两个民族之间延续一千多年的战争。成立的联合王国,比亚美利加联邦早180多年。直到2014年9月18日,苏格兰还举行独立公投,由全体苏格兰选民投票,要从联合王国中独立出去,只是公投结果否决了独立。
3、美国制宪会议是要成立联邦制国家,但内部融合很慢很少
1787年召开的制宪会议,就是要扩大13个邦相互联合的范围,加强各邦的合作,以对付共同的敌人。制宪会议通过的宪法,才第一次为美国建立了权力很小的中央政府,美国人一直称作联邦政府,打下了基础,才成为一个名义上的联邦式国家,取代了当初建立的亚美利加联盟,只是没有更改名称。
美国宪法最初赋予联邦政府的权力十分有限,在行政上,宪法规定由联邦政府主管美国的外交和联邦军队,以及各邦之间的关系。其经济来源主要来自关税,在南北战争以前,大都占80%以上[4],各邦给予的其他经济贡献很小。而立法权是由各邦选出的议员组成的联邦议会控制,同样各邦内部法律事务是各自法院处理,联邦法院只处理跨邦和涉外案件。联邦政府的货币发行权,就一直难以得到各邦支持,只短暂实施过,直到1913年才建立联邦储备银行,但其货币发行权力仍然分散到各邦。直到二次世界大战,才不得不扩大联邦政府权力,以应对世界大战。由于经济的融合和对付经济危机的需要,二战后联邦政府在战争期间扩张的权力才部分得到保留。由于美国实行的是全民皆兵的民兵制,加上联邦政府经济来源有限,整个19世纪,非对外战争期间,美国联邦军队大都只有几千-4万人以下[5](p736),联邦政府在军事上的权力实际是很小的,美国建国后的向西扩张,一直都是以各邦民兵为主进行的。美国国父们也看得很清楚,在联邦政府刚刚成立的时候,所谓的美国总统,到底有多少权力?
易赞扬华盛顿没有借助担任大陆架总司令一职搞独裁。问题是华盛顿就是想搞,也不可能。就像麦克阿瑟曾担任侵略朝鲜的联合国军总司令一样,他能让各国支持他在朝鲜或美国成立一个由他当总统的独裁政府?欧洲历史上有无数这种联军总司令,在完成战斗任务以后,就无法指挥联军了,因为联军包括的军队都是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军队,不是中国同一国家和民族下的军队。在联军战胜对手后,大家就各回各家了,谁会鸟一个临时担任总司令的外国人。所领导的大陆军,实际是各邦民兵组成的军队,人员和物资供给依靠各邦实权人物,华盛顿并无多少发言权,根本原因是华盛顿被人雇佣当总司令[6],没有自己的军队。华盛顿想当美国的独裁者,那不是天方夜谭吗?就是当华盛顿本人所在邦弗吉尼亚共和国的独裁者,也不可能。华盛顿两任总统任期结束后,不再参选总统,也是年老太疲倦[7](离任两年后去世);加上在总统任期内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杰伊条约》,承认英国在北美大陆内河航行的自由和在西印度群岛贸易中的优势地位,使美国人认为丧失了自己在领土主权和贸易方面的部分利益,在美国引发了广泛不满[8]。华盛顿即使继续竞选总统,也是不可能当选的。再说,当时的美国总统职务,并无多少权势,也不值得华盛顿去追求。
西方在20世纪以前,一直是世袭贵族统治的社会,英国尤其如此。法学博士翟文喆指出,号称“人人生而平等”的英国,直到今天仍然是一个法定的贵族国家。英国女王作为贵族之首,她既不是民主竞选的,也不是推选或者指定的,而是依照血统原则继承的。女王之下,还有大大小小的亲王、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和教会贵族、法律贵族等共一千多人。这一千多人组成的贵族院(上院),和剩下几千万人选举出来的平民院(下院),理论上是平级的,二者加上国王,共同构成英国政治的中枢——英国国会。历史上,上院曾经拥有比下院多得多的权力。即使在贵族制度高度式微的今天,上院也仍然是英国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到2009年,英国才历史上第一次成立了“英国最高法院”,此前上院一直是英国的最高上诉司法机构,也就是说,最高司法权一直在贵族手中。西方的贵族统治和精神对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影响,更是无所不在。民间对贵族精神的追求,比上流社会有过之而无不及。例如,戴安娜王妃实际上是伯爵之女,却被王室宣传为平民王妃,并引起西方平民的疯狂追捧。中国的政治人物可以因功业而获得巨大声望,进而成为皇帝。在西方,象华盛顿这样家世普通,没有贵族身份,想加入军队,通过军事上的成就成为国王,在华盛顿之前,就没有出现过。
4、美国南北战争是国家间战争
最初美国实际是独立国家组成的联盟,号称联邦国家。美国各邦限制联邦政府权力,也是十分自然的,就像现在的联合国,那个国家会将国家权力交给联合国?在战争期间,大家相互联合,牺牲一些主权,战后必然会收回,谁也不会将国家权力交给外人。只是美国独立后,各邦一直在合作应对欧洲国家的侵略压力,同时不断向西,进攻印第安人,推进领土的扩张。由于对外侵略扩张进行得比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