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于今年2月4日发文(粤府函〔2013〕27号)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从2011年的1100元/月上调至1310元/月,提高了19.1%。国家人社部《最低工资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国家政策必然有它的正确性,规定每两年至少调一次薪,证明国家也看到了当今社会的物价飞涨,如果不采取定期调薪的政策,就会有社会不安定因素出现,可能是怠工潮啊,跳楼潮啊,各类问题会随之出现。别说什么钱不是万能的,可是没钱就是万万不能啊,钱是多少普通市民赖以生存生活的基础。国家政府都能为企业职工想到了这些,很体贴!那佛山政府更不应该落居人后,企业员工要关心,政府员工也不能拉下啊,要多关怀“政府雇员”这个畸形的存在。2011年佛山市政府出台的《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佛府办函[2011]144号)关于政府辅助服务雇员的起薪为2400元/月,现在是不是也到了调薪的时候呢?不说要升多高?起码要升啊!距离2011年发文都过去两年多了,物价升了多少,市政府掌握的数据肯定比我们多,我在这里就不说了,雇员的工资标准也是时候调整了吧?佛山经济在飞速发展的同时,生活的成本也在水涨船高,雇员们在付出,起码也要有回报吧?这些年总在谈人才强市等等引进人才的话,引进了也要想办法留住人才啊,人才是“留”是“流”,决定权就在政府手里。在政府部门编制不够、人手不足的情况下催生了“雇员”,雇员为政府部门奉献着自己的汗水与青春,即便是与公务员同工不同酬,即便不能与公务员比工资比待遇,但是雇员待遇也有必要随着佛山经济社会的发展,定期进行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吧?我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5月开始执行新标准,比2011年上调19.1%。政府雇员工资标准不说超过企业,也至少要向19.1%的上调幅度看齐吧?
强烈建议市政府认真看待及关心政府雇员这个群体的存在,尽快出台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
您好,我市相关部门正在就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体制以及薪酬等问题进行调研。烦请耐心等待。
2013-05-15 22:3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