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龙龙>浙江省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绿化环卫>

开发区江泰小区业主来电反映,1幢楼下店面外围的绿化带被其店面的业主挖掉铺平做路(目前已做好)。与执法局多次反映每次只是劝导没有实质性的措施。请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扬言:不处理和其小区1000多户业主一起到市政府走访)
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居住区绿地有物业公司或社区组织负责养护管理。该举报地段在规划图纸中在红线范围内,属于居住区绿地。
丽水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