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开始,东关街道陆续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渣倒在东关小学和中学门口的良田上,离学校只有一条马路,东边就是东方家园,也只有一条马路,还经常焚烧垃圾。难道政府部门都是法盲,不知道垃圾要分类,不知道垃圾填埋有程序,我个人要求复耕,并追究相关领导人的刑事责任。给东关人民一个交代,现在环保督察组就在浙江,这种问题的严重性很有警示教育作用。
尹国权同志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上虞区环保局出具答复,答复如下:一、主要诉求您主要反映2016年开始东关街道陆续将建筑、生活、工业垃圾倒在东关小学和中学门口的良田上,还经常焚烧垃圾,要求处理。二、办理情况经调查,您反映点位位于东关街道新东方家园小区西侧、竺可桢中学南侧,占地约15亩,属于建设用地拟出让地块,现状作为东关街道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现场检查时该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内主要堆积物为建筑垃圾,也有部分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堆放,现场没焚烧,但有零星几处生活垃圾焚烧痕迹,您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三、处理意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东关街道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内有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及焚烧等问题,东关街道办事处已按照我局要求,完成下列工作:1、东关街道办事处派遣机械设备和人员对场内垃圾进行分类,除建筑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全部由环卫集团完成清运;2、对暂存的建筑垃圾,已在划定的界限内完成平整;3、设置隔离墩、栏杆等设施,同时组织、派遣行政人员对垃圾场进行长效管理,严禁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倾倒。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上虞区人民政府或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20日
上虞区环境保护局 2017/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