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领导作出答复说11月底给我们解决好我们的道路问题,但是今天11月27号我们村的村书记拿着锄头砸我们家门窗。趁我们家没人的时候,当时我和我老婆在田里干活。村书记还一直出言不逊。此图为证,如果一个如此暴力的人都能当村干部,那么人人都能当村干部,希望区政府能给我们满意的答复。
你于2016年11月27日向区信访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现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你的主要诉求: 反映道路问题未解决,村党组织书记冯羊牛拿锄头砸门。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查,你户门窗确实因冯羊牛的过激行为而有所损坏。 三、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 事发后,冯羊牛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向反映人户登门道歉并进行赔偿,得到你户谅解,小越镇纪委也对冯羊牛本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就道路问题,小越镇已组织你们两户人家进行协商,并达成和解。如对本机关(或单位)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及本处理意见书原件向上虞区人民政府(区信访局内)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复查申请的,不再受理。
上虞区小越街道办事处 2016/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