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因病去世,母亲另嫁他人,姐弟为财产起纠纷,差点对簿公堂


上世纪70年代末期,在江西出生的李静,和弟弟随父母工作的调动到嘉兴生活。如今姐弟俩均年近五十,为了财产闹起了纠纷。
姐弟俩的父亲早年因病去世,他们的母亲另嫁他人,组成了新的家庭。4年前,一场交通事故夺走了他们母亲的生命。
姐弟俩的母亲,在登记结婚组成新的家庭时,曾与丈夫有过一份书面协议,约定再婚后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的子女皆没有继承权,若女方先过世,女方名下嘉兴某处的房屋男方可以居住,待男方百年之后此房屋所有权归李静。目前,姐弟俩的继父仍健在。
姐弟俩在父母相继离世后,少有来往,关系并不融洽。去年3月,李静就弟弟在母亲在世时领取母亲的存款等财务问题上和弟弟有了纠纷,并请老娘舅出面调解。
老娘舅徐桂宏几次会同街道老娘舅一起调解,试图缓和姐弟关系,调处其家庭内部经济纠葛。姐弟俩对继父有居住权这一点没有异议,但李静一心想弄清母亲在世时的存款账目,并急于叫其弟协助,先将母亲留下的房子过户到她的名下。
老娘舅提出了好几种调解方案,但双方就是达不成一致意见。今年7月,李静请了律师,一纸诉状将其弟告上法庭,老娘舅得知这一信息后,为协助法院作好诉调对接工作,不失时机地给李静做起了疏导工作。
老娘舅劝姐弟俩:“即便对薄公堂,也要以亲情为重,在算经济账时要本着宜粗不宜细的姿态,不要斤斤计较,尤其是要相信法官的判决是会公平合理的。”
凡事预则立,果不其然,在法官庭前调解时,姐弟俩的态度均比以前好了很多,并通情达理地达成了协议:生母名下的房子归李静所有,继父有居住到老的权利,还明确了李静在此期间不得出售;其弟同意分别一次性地给姐姐及继父一笔补偿款;李静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最终,一桩财产继承纠纷,在开庭前画上句号。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南湖晚报)

母亲的存款有多少呢..还是个谜.
跟我承办的遗产纠纷案类同................................:titter
你律师?

其实没多少

怎么啦?对这你有疑问么?:titter
律师都是腕

我承办的这类同.............的...................遗产纠纷案比这复杂多了,当事人在二年内经过区、街道调解组织的多次调解不成.................找到我后.........我.找到矛盾的结点...........最终在庭外三方达成共识............然后以法院调解书的形式把庭外达成的共识以调解书这法律文书加以固定..........使三方当事人都得到了满意的结果.........从中化解了结怨已久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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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夸奖.............:titter
只不过是我找到这案件处理的关键结节而别人没找到而已.....................

以后朋友们有什么疑难的案件可找我....................:lol
想钱想疯了吧你?

什么叫“想钱想疯了吧你?”..............我本来就是做案子代理的......................
你真是落伍啊......................:titter:lol

回复楼主“翻滚着走 ”.................
你发的那个新闻...........真实性能保证么................?在法院的档案室能查到此案么.............?:lol
我承办的案例...................在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的档案室能查到此案例的卷宗的............如不信.........我可以提供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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