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2015年6月7日问政问题要求佛山中院fszylwb依法依规答复

针对佛中中院民四庭制定的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错误规则,本人于2015年6月7日提出问政问题,以帮助佛山中院纠正错误的法律理解与适用,要求发言人就2015年6月7日的问政问题依法依规答复。
本人2015年6月7日的问政问题是:
一、先向佛山中院提供两项信息:
1)2014年湖北发布《全省劳动人事争议疑难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明确欠薪25%、50%额外经济补偿金应予支持;
2)2010年人社部公布《关于公布现行有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的公告》明确欠薪25%、50%额外经济补偿金的依据《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为现行有效规章。
二、再向佛山中院提出两项问政问题(建议):
1)2014年3月7日湖北会议纪要的第8条是正确的,佛山中院应当学习、吸收其他地区的正确的东西。
2)佛山中院应当纠正民四庭制定的不支持欠薪额外经济补偿金的错误规则。
2015年7月3日fszylwb答复称:
1)佛山中院发言人没有敷衍推诿扯皮;
2)就本人问政问题,已经多次明确答复;
3)提前致电佛山中院信访科预约,将安排专人答疑。
请佛山中院告诉我,就本人2015年6月7日的问政问题,你们的明确答复是什么?
docid=5313516-2015年6月7日佛山中院问政.pdf
docid=5318985-2015年6月15日针对6月7日问题.pdf
docid=53299672015年7月3日针对6月7日问题.pdf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院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您提出的相关意见,我院已经反馈给民四庭参考。如果您还不满意我院业务庭的相关工作,可以向我院纪检监察室或者信访科反映。我院纪检监察室电话为0757-82630828,信访科电话为0757-82631875,我院地址为: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
谢谢。
2015-07-05 11: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