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2013年8月27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之后,至今已有十多天了。经过多次电话和实地找寻赣江宾馆讨要说法,但是赣江宾馆自恃店大业大,一口要定跟赣江宾馆无关,不予负责。
2013年9月5日晚,我专程从广丰赶到南昌。
9月6日上午我到赣江宾馆,一位姓傅的老总和姓史的律师坚称无宾馆无关,称宾馆食品安全把关如何如何严格,不可能出现食物中毒的事项,要求我提供菜品鉴定报告才承担责任。
试问傅总
1、谁人能知道自己吃饭后会食物中毒?如果我知道自己会食物中毒,我肯定会打包剩菜,然后拿去化验。或者说如果我知道自己在赣江宾馆吃饭 会导致食物中毒,那我根本不可能会吃。
2、现在没有剩菜,您让我提供剩菜的鉴定报告,可能吗???
3、您说食品监察部门前些天检查后未发现问题,我想问我发生食物中毒只是个例,具有偶然性,难道是要监察部门发现赣江宾馆食物时时刻刻都存在安全隐患才承认责任吗???
4、 早餐中餐都在赣江宾馆吃的,四个人有三个人吃完饭后肚子不舒服,上吐下泻,这还不能说明跟赣江宾馆毫无关系吗???
9月7日上午,江西电视台、新法制报和消费日报的记者们一起陪同我再次到赣江宾馆讨要说法,赣江宾馆依旧摆出大宾馆的姿态,坚称食物中毒事件与其无关,不会对该事件承担任何责任。
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如果需要时时刻刻吃完饭要把每一样剩菜都打包,否则就跟店家没有关系,那消费者消费的是不是太胆战心惊,太没有天理了,更重要的是消费者还要福大命大,如果我当日再晚一个小时被送去医院,我也就没有机会向公众述说整个事件的经过了。
我知道没有最直接的食物鉴定书,我很被动,但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看着赣江宾馆摆出家大业大, 我想我不会畏惧,更不会退缩,我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论结果如何,过程怎样艰辛,我相信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我要为更多的、以后可能发生的类似的事件争取消费者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希望赣江宾馆能够正视这一问题,没有怪罪赣江宾馆,我只是希望当事情发生了之后,宾馆能够积极面对,而不是回避甚至逃避,能够真正做到顾客至上,把顾客当家人。
最后,感谢大家,感谢朋友,尤其是感谢媒体朋友们能给我一个平台,把事件说与众人听。
支持你!
谢谢大家的支持!
希望能维权成功!
知道人家为什么
赣江宾馆自恃店大业大
省政府招待所
支持你。
帮楼主顶起来。
支持楼主维权到底!
支持支持
楼主,继续维权,不要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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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青青宝贝网购了4个日用品,你们家宝贝用什么
支持LZ
不知你有报警了不?按道理在报警后,卫生局会封存当天剩余的饭菜来检验的。
没有报警,当时根本没这意识,哪里知道在赣江宾馆吃饭会有问题了,我住院两天之后缓过神来,才想起来向赣江宾馆反映,直接证据早没了!
如情况属实,支持楼主维权
证据确实是最大的问题,估计很难,除非当天有和你一样情况的另桌人在那吃饭~~~~~~~
再难,我也要坚持,必须讨要个说法!
一、有没有当天食物鉴定、医院诊断书与餐费发票?如没有事情过去这么多天很难说清,难怪宾馆一口否认。
二、这事处理有点难,如果没证据,到法院也没用。
要的承认的态度,赣江宾馆不承认在媒体面前不承认,带来的只有他自己一些反面和负面的情况
搭车关注。
看来这里明白人不多啊,LZ希望讨要说法的意愿是正确的,但是滨江宾馆不承认也是正确的,滨江宾馆的背景和千丝万缕的关系,注定他即使知道自己有错,但也绝对不能承认的,因为会牵涉出很多问题,不是有句话叫做“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吗,滨江宾馆方面目前应该就是这个立场了,即使自己想认错,但是由于种种关系,自己不能认错,LZ势单力薄,我看你想讨要说法的希望非常渺茫,如果确实如我分析的,还希望LZ想开点,吃亏是福,有些事情,在咱们生活的国度,是无法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