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环保部门回复:
处理意见1、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要求,要求商户加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噪声防控,严格控制加工生产时间,严禁现磨豆浆机在午夜间开机;2、关于投诉人要求古田肉包店搬迁的诉求,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建议转由有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我的诉求很简单,既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于商户日常生产有着明文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加工生产时间。那为什么他每天凌晨半夜2点多开机器噪音扰民,有关环保部门在调查之后明知道他都是在半夜2点多就开始加工生产,却不对其下发夜间整改通知书,要求他调整加工时间,禁止夜间扰民,反而对我们一次次上门投诉都是敷衍了事。
我家为这噪音扰民投诉了2年多时间了,2014年11月12号来12345政务平台投诉,你们说,你们什么时候回复的我,1个月多时间才回复的我,要不是我们请12345工作人员督促你们,你们是不是觉得老百姓都tm无所谓,心情好就回,心情不好就不回,你们环保部门一个个都住高楼大厦,楼下的机器噪音声当然听不见了,你们随便一个检测数据,说他们没超标,那家店现在每天半夜机器开的更是翁嗡响,他胆子哪里来的,还不是你们这些环保部门一句没超标吃出来的。
希望我的诉求在12345能得到市长的关注,12345既然是市长热线,那么我也相信,在这个地方说话投诉,也比我天天跑环保部门投诉遭人敷衍强。
我局于1月26日会同市环境监察支队、东侨工商局、东侨执法支队、五里亭派出所、侨兴社区等部门与当事人在侨兴社区召开调解会,下一步各部门各司其职,我局将继续会同社区做好协调工作。 (环保分局于 2015-1-29 09:3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