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乱烧垃圾投诉到环保局被告知自己去跟当事人说去

咸安区老干部局干休所内常有周边居民焚烧杂物,浓烟滚滚,窗户都不能打开,打12369转到咸安环保局,提示电话关机,通过熟人提供号码打给某队长,居然告知自己去和当事人讲去,这种事就不要他们去了。建设生态咸宁,天天洒水车喷水,而区政府旁边浓烟滚滚,居然没人管!!!
咸安区环保局高度重视,开展了认真自查自纠,现将针对这一投诉问题如何处理情况说明如下: 一是对我局某队长接到电话处理方式不妥,没有明确告之处理方法,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如果再出现类似事情则按《区环保局干部职工行为规范准则》处理。 二是关于打12369关机问题,经调查,查询12369系统当天并无打进电话记录。 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应当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不得有下列影响公共卫生的行为:(四)在露天场地或者公共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或者依法确定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理(一)违反第十八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予以清理或者清除,可以并处警告,1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根据工作职责分工,上述投诉应直接拨打城市综合执法局进行投诉。欢迎广大市民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一旦遇有环境方面的投诉,我局责无旁贷。 咸安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7日
咸安区政府办 2017-03-08 11: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