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佛山公积金中心不执行新政?为何还需要缴存1年才能申请贷款!

2014年10月份发布的新政是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但到现在2015年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还是要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才能申请贷款!执行新政的速度也太慢了吧!
这种有利于纳税人的政策执行的这么慢,政府应该好好反思,什么叫为人民服务!
网友所反映的情况,目前我们正根据省的文件要求进行调研,并依法定程序审议。在最后审议结果未依法确定前,仍按照原来的规定办理。
2015-01-08 16:4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