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电车 逆行给扣留了 要罚钱 要 站岗 我都 接受 可是 要扣留 2个月 这也太 离谱了 我们这些小市民还要工作呢 扣留1个星期或者10天 还差不多 能不能 以人为本 不要扣留那么久 两个月 电车在太阳底下 风吹日晒 都要报销了 我们这些 小市民还要靠电车生活 把车扣留两个月 生活的 来源都给 截断了 让我们怎么生活啊
尊敬的网民,您提出的“我强烈抗议电车扣留两个月”的事项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全市正在开展“双创”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创造我市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我局交警部门开展“双创”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以来,我市电动自行车违法现象仍然突出,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淡薄,是导致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的重要因素,跟我市在开展的“双创”工作极不协调。因此,加强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尤为必要。 为了增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守法文明意识,创造我市良好的交通秩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的规定,我局交警部门采取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参加对违法行为劝导、学习电动自行车“八不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观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驾驶人加深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认识,意识到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警示驾驶人时刻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创造文明、安全、和谐的交通氛围。驾驶人违规停放的行为虽然不在“八不准”,但是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是针对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并不只是限定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违法行为。因此,请市民配合开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工作,克服困难,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交通守法意识,共同努力创造我市良好的交通环境和秩序。【市公安局】 2015-10-21 23: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