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商太黑,登高西路金茂领秀城,3号楼二楼属于社区活动房,售房时候说是业主活动室,如今私自装修出租给泉州银行,给泉州银行开后门,直进小区,二楼开个大餐厅,每天四十多个人吃饭,噪音油烟整个小区都是,开发商对小区的绿化,安全都不到位,3号楼二楼为了给泉州银行挪用,餐厅开启,消防油烟处理都不到位,严重影响业主,望请各领导明查
林枫您好:
你反映“金茂领秀城”小区存在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小区社区服务用房被开发商出租给泉州银行的问题:
1、经查实,小区预留的社区用房设置在3号楼第2层,面积702.66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设置在4号楼2层,面积213.12平方米(目前为物业公司办公使用),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金茂公司须按规定的比例要求将社区用房移交给民政部门、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给区住建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后,方可处置剩余用房面积。目前该公司尚未办理“两个用房”的移交,所以无权处置预留的社区用房。
2、占用社区用房问题可向市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反映,由其调查处理。
二、关于泉州银行在社区用房所在位置开餐厅且开后门可进入小区,餐厅噪音、油烟等影响了业主生活的问题:
1、针对此问题,我局责成金茂公司须认真整改,该公司答复我局厨房噪音问题已处理,厨房油烟问题已确定处理方案,正在处理中。
2、噪音和油烟问题属环保部门的工作职责范围,该公司是否能整改到位应由其落实处理。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4-4-29 08:27回复)
林枫同志:
现将您反映“登高西路金茂领秀城3号楼2楼原属于社区活动房,但开发商私自将其装修并出租给泉州银行做食堂,并为泉州银行打开后门,直进小区,该食堂产生的油烟污染和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小区业主正常生活”的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1.关于开发商私自将社区用房出租他用问题。《龙岩中心城市社区用房规划建设和管理意见》规定:“社区用房属服务居民、方便群众的公益性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出租、出售、转让、抵押或挪作他用,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利用其从事与社区建设无关的经营活动。民政部门和新罗区政府负责监督”。建议您向民政部门和新罗区政府进行反映。
2、关于油烟问题。我局西城大队已告知该银行的综合管理部陈经理,该经理表示会将该食堂的油烟处理设备进行整改、完善,防止油烟散发造成污染,同时也会加强与周边业主的沟通和协调,取得周边业主的谅解。
3、关于噪声污染问题。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龙岩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的批复》,在噪声污染方面,我局只有对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您反映的噪声污染属社会生活噪声,不属我局职权管辖范围。如果是机器设备产生的噪声,建议向环保部门反映;如果是人为喧哗产生的噪声,建议向公安部门反映。
4、关于泉州银行的后门问题。经查看并调阅“金茂领秀城”的竣工验收平面图,在一层平面图中显示泉州银行的后门已存在,属原规划设计的后门。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5月8日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4-5-8 17:0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