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上杭帝豪时代广场二期买的商住楼,买完才知道是商住楼,因为销售顾问根本没有说明。后来得知竟然没有最基本的天然气管道,水电费和贷款率息又比一期的住宅楼高,这些问题当时销售顾问说跟一起期是一样的,现在我们了解清楚后原来都是骗人的!很多业主根本就不知道商住楼和住宅楼的区别,以至于都被开发商欺骗!现在希望有关政府机构介入调查!
我局于2017年02月22日收到由龙岩12345政务服务平台转办的梁新源投诉上杭时代广场二期销售顾问忽悠业主的投诉件(诉求编号:LY17022100047号),投诉销售顾问在售房时未如实告知商品房性质及其他相关情况,要求有关政府机构介入调查。我局接诉后,对上杭帝豪时代广场二期开发商——福建南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并与投诉人取得了联系,了解相关情况,现将有关调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主要诉求
投诉上杭时代广场二期销售顾问忽悠业主,未如实告知商品房性质及其他相关情况,要求有关政府机构介入调查。
二、调查核实情况
投诉人所称上杭帝豪时代广场二期是由福建南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已于2016年6月15日依法取得(杭建)房预售证(2006)02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项目房屋用途性质为“商业、办公”, 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中第三条第1项中已注明“规划用途”为“办公”,在第十条注明“4.燃气: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道连接,保证燃气供应,无”、“第4、5、6、7项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投诉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销售顾问未如实告知商品房性质及相关情况,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开发商及其销售顾问在售房过程中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对于消费者所投诉的情况,我局将继续依职权予以关注、调查。(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7-3-8 09:23回复)